Thursday, May 15, 2008

写完上个blog,再看新浪的更新,图片已经没法看了。都是小孩子。谁tmd再提天谴论,他就不是人。

再问自己:我们能做什么?有人提领养,我觉得靠谱。我24岁,有资格当妈妈了吧?

5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依中国收养法,要满30岁才行。
amos

eyesopen said...

我已经不敢看了。
今天纽约时报又有专栏大谈都江堰被破坏是因为中国人不重视历史,特别想扇那个家伙。

Chenshu said...

天涯上有人贴:要35岁,还有其他条件。

每次地震,只要是白天,都会有好多学校倒塌,好多孩子死去。。。

onegrid said...

我朋友说日本地震的时候,大家都往学校跑,因为学校的建筑最结实。

——为什么我们恰恰相反呢????

Anonymous said...

最新消息,所有孤儿都被人寿保险领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