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September 21, 2010

瑞典“好爸爸”背后

瑞典回来后写的一篇小文,原载于《女声》电子报第51期。在此特别感谢《女声》主编吕频女士对原稿的修改,和她一起工作是非常愉快的学习过程。也借机向大家宣传《女声》,女声的豆瓣主页在这里

瑞典"好爸爸"的背后
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"达拉木马"是瑞典的象征之一,这种手工木刻小马多为红色,至今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。据说,最早的达拉木马是森林深处的伐木工人为孩子随手制作的玩具。今天,无论是在南部小城隆德,还是首都斯德哥尔摩,街头和商场里都能不时看见一些"超级奶爸",他们或是把小婴儿放在背包里昂首阔步,或是陪伴在妻子身边,手推童车,笑容可掬,慈父的温柔与淡定,从他们的眼神中一览无余。从"达拉木马"到今天司空见惯的"奶爸",瑞典"好爸爸"的传统为什么能够延续呢?

其实,瑞典"奶爸"之司空见惯,与瑞典的产假津贴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。根据法律规定,夫妇或伴侣每生一个孩子,就可以拥有共计16个月的带薪产假,其中父母任一方的休假都不得少于两个月,这等于强制父亲拿出两个月来照顾孩子,它有个温馨的名字:"老爸月"(Daddy's Months)

    与反对家庭暴力、反对性骚扰的法令相比,"产假法"听上去温和许多,似乎只是社会福利中不足道的一项,但在瑞典社会融合与性别平等部资深顾问Lars Wittenmark先生说来,产假法的通过和实施,却是瑞典近40年男女平权运动中至为关键的一步。瑞典妇女自20世纪初开始投入民权运动,直至上世纪70年代,发生在立法领域的三次变革,才真正为瑞典今天有目共睹的的性别平等打下基础。这三次改革分别是:1971的税收改革,规定"以个人单独计税制取代夫妇共同计税制",从而确保妻子的经济地位;1974的产假改革,父母津贴自此开始发放,使父母可以分享亲子假期;同样是1974年的托儿改革,规定"凡满一周岁的孩子都可以享受公共托幼服务"。这三项法律保证了已婚妇女和母亲外出工作的条件,使她们可以不依附于丈夫,拥有独立的经济能力。而《反对家庭暴力法》则在7年后的1981年才"姗姗来迟",可见产假法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先锋性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"三项改革的共同效果,是让劳动市场对妇女更有吸引力,因为瑞典需要更多的劳动力。"瑞典社会融合与性别平等部反歧视部门的副主任Camilla Goldbeck-Löwe女士说。政府并不否认性别平等法律背后的经济动因,但这种经济驱动是以权力平等为前提的,"男人和女人应享有平等的权力以建设社会和自己的生活"20年来,无论哪个党派执政,瑞典的这一性别平等国家目标都没有改变。

    性别平等法律得到财政投入的坚定支持,在共计16个月的产假中,父亲或母亲有13个月可得到相当于薪水80%的津贴,另三个月每天补助20欧元。公立托幼服务对每对父母的第一个孩子仅收费每月1200克朗(约合130欧元),第二第三个孩子还有减免。所有这些政策对社会性别关系和父母亲角色的影响是深刻的。虽然到2009年,政府提供的产假福利只有22.3%被父亲使用,但这已经比1974年的3%有了显著提高,与此同时,瑞典16岁儿童的入托率从1972年的12%达到2009年的70%;瑞典妇女的就业率也从1970年的60%上升到2009年的81%,与男性的差距大大的缩小。——政府和男性更多承担照顾的责任,就意味着妇女不再需要在家庭和工作间两难选择。

瑞典的新一轮大选将于919日举行,街头随处可见的竞选海报中,有候选人专门摆出"好爸爸"的姿态。从"达拉木马"的年代走来,令人赞赏的或许远不仅是瑞典男人的柔情,还有决策者们培育这份柔情的自觉性。

    参考:瑞典的女人与男人——事实与数据2010(英文)http://tinyurl.com/2vm2ddb   

2 comments:

ke said...

我怎麼覺得,“兩個月”有點少?只是整個“產假期”的1/8而已...

Anonymous said...

哈哈,看来你会是模范老爸:)

ge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