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十八岁的罗大佑当父亲了,我祝福他的女儿。时隔八年,罗大佑又一次在红磡体育馆开了演唱会,零四年的“搞搞真意思”仍然历历在目。时光一过,就是这么多年。去年7月2号,我和小红帽在首体听恋曲2100演唱会,当时写下这篇,却一直没在这里发过。现在发出来,以示纪念。并与最近去了红磡的Maggie和Zihona分享。
只因为你灵魂进入了我的身体——罗大佑2100演唱会
这已经是我第四次看罗大佑个人、或者罗大佑参与的演唱会了。
还记得七年前第一次写观后感。一切都仿佛是一场梦。
从2004年三月的红磡体育馆“搞搞新意思”,到04年平安夜的深圳体育馆“滚石巨星”,到2010年11月首体的纵贯线,再到这次,首体恋曲2100。身边的友伴是不同时期的好友。香港的票是借用朋友的信用卡买的,100港币一张;深圳的票是烦劳老爸亲自跑到体育馆门口买的,很贵,五六百吧,当年;纵贯线更有戏剧性,自己买了一张680的,结果身在美国的朋友又给我买了一张1080的;这一次,买的套票,2张1500。
越来越贵,因为总怕是最后一次。
在香港的时候,买了市面上可以买到的所有滚石原版CD,09年的生日礼物,是Z送的,他的第一张引进版黑胶。在家里很老的Kenwood唱机里放过,真的很好听。
忠实地写下这七年多来的每一次人物、地点和数目字,是想说,我差不多真的可以算得上是罗大佑的资深歌迷了。我不是疯,不是痴,更没有做过献花、要签名、接飞机这样的事情,我只是单纯地喜欢这个人的歌,并没想过跟他有交集。当然,时间久了,我又的确觉得他的嗓音性感,样貌动人。
而喜欢他的人,却难免和我有了各种交集。
比如今晚演唱会前,在首体见到了四年未见的琵琶酥姐姐,两人居然还撞了衫;演唱会上,收到同来看演出的L同学短信,只有一句话——"是我的一生"——彼时大佑正唱海上花,那是L的最爱。又比如小我七岁的Q,因为08年偶尔看到我的博客,而爱上大佑,没想到有一天,我们会在北京相见,在午夜的马路上,一起唱起《光阴的故事》。比如马家辉,因为我曾在博客上提到大佑而给我留言,戏谑说有天请我去他家听大佑唱歌。
呵,如果光阴慢到可以细数,连我这芸芸众生里的一个,都有这么多陈年往事能拿出来讲了呢。乏善可陈的记忆,因为有了歌者的雕刻与侵染,居然变成闪亮的日子,不是么。
不过,他今天都没来得及唱《闪亮的日子》。两小时四十分的时间,过的飞快。二十三首歌,对于一个从1978年就开始发表作品、写了160多首歌的人来说,实在是连代表作都唱不完。何况他还是那个野心勃勃的家伙,希望通过一场表演,表达自己的主张,不愿意讨好观众,拼命地唱03年以后的新歌。那些只是冲着《恋曲1980》、《光阴的故事》、《童年》等等来的人,说不定还是失望。而我真是喜欢这个还差18天就五十七岁的人,这种“不服老”的倔强。
在今天的演出中,他重点介绍了几个澳门、台湾新人,其中一个王汤尼是纵贯线巡回演出时候的乐手,父亲是美国人,母亲是台湾人;另外两个小伙子也是混血,意大利和缅甸混血的孪生兄弟。 当然还有阿美族的张震岳和卑南族的家家,黑皮肤的鼓手steven……罗大佑自己听着6、70年代的欧美摇滚长大,80年代离开台湾住在纽约格林威治村,后来又在香港开设音乐梦工厂,而他的音乐里又总是关照着那个回不去的大陆——优秀的音乐是没有民族、国家、时代、阶层的界限的。我深信,罗大佑如此“不讨好”地去提携新的乐手,而不是找一个大陆人耳熟能详的台湾流行音乐歌手来壮大票房,是有他自己的想法在里面的。
和汪峰演唱会在最后唱起《我爱你中国》相比,我更喜欢老罗这种有点儿“逆”潮流而动的魄力。
这个人能在三十年前我的同龄人还没出生的时候,就引领我们父母的时代潮流,是因为他一直试图在超越自己。就像我曾经说过的,很多听着罗大佑歌长大人,如今说不定也两鬓生霜,托儿带口地来听罗大佑,也许只是为了自己当年心中的某三、两首歌,某一个郁结不去的人。而这个比他们年岁还大的偶像自己,却从来没有甘于固着在过去的某个地方。
今天的《未来的主人翁》还听到了新词,大意是:我们不要一个科学污染的沉默的春天(取《寂静的春天》之意),我们不要看不到绿树蓝天,我们不要被红色污泥污染的红色梦靥(!)
我是真的欢喜。
当然,今天以《追梦人》开场绝不是偶然的。三毛逝世二十周年的各种纪念活动刚刚结束,这首为她而写的歌,出现的是时候。青春无悔不死,是那永远的爱人。老罗的歌真的就是他自己唱最好,否则又有谁能承载住如此这般的深情呢。凤飞飞的版本中规中矩,高胜美的版本太轻飘;很不喜欢韩寒的翻唱,有气无力,缺乏情感。现场的乐队很棒,很多被二流歌手唱得轻飘飘、软绵绵的东西,都一下子变得铿锵、鲜活起来。
《如今才是唯一》的演绎也非常精彩。娃娃作词,罗大佑作曲,娃娃/罗大佑对唱。罗大佑从来没在演唱会上演出过这首歌,今天,他让两个混血小伙来演绎这首歌,把一首甜腻腻的苦情歌,改成了摇滚范儿,从头到尾,非常棒。
《宁静温泉》是《美丽岛》里我最喜欢的一首,林夕的词有很大功劳,唱片版的和声也很出彩。因为之前我在博客里提过,小红帽也听出了这首歌,那句过目不忘的歌词说:“在有生多情之年,相互解脱。”
安可是《爱的箴言》,可惜又有疑似“赠票”的人们,安可前就急吼吼地退场,我曾悔恨错过05年北京“之乎者也”演唱会,因为想象中,北京的歌迷,是天下最热情的罢。原来不过如此。好在剩下的人都是“死忠”范儿的,我们听到咚咚咚的声音越来越响,原来是大家在跺脚!
老罗拿着一张白纸出来,他说写了太多歌,很多歌很久不唱也难免忘词。听到大家那么热烈的安可,所以即兴挑了这一首。然后,他就把纸上的歌词念了一遍。
我将真心付给了你
将悲伤留给我自己
我将青春付给了你
将岁月留给我自己
我将生命付给了你
将孤独留给我自己
我将春天付给了你
将冬天留给我自己
我将你的背影留给我自己
却将自己给了你
他说三十年来,和很多朋友一样,写歌唱歌,努力活着,他知道这有多么不容易。是爱,让他走到今天。
与其说是爱,不如说是情。爱是有对象的动作,而情,才是这天地间不能溶解的存在。也正是情到深处,才让人体会到孤独。
这一次,我没有像七年前那样频频掉眼泪。二十岁独有的各种莫名的甜蜜、哀伤、迷惘,在罗大佑的歌里找到一一对应的具象,它们是白云,是风雨,是杜鹃花,是稻草人,是青山与温泉,是尘沙与轮回,是铜板的另一面,是云雀和彩虹的梦,是绿油油的稻田,是乌溜溜的黑眼珠,是谁的脸庞,陪我穿过幽幽黑夜微微的光。
而二十岁那年爱着的人,也在同样的一首首歌里,升华为泛泛的抽象,“忘了是多少寒暑更,在年轻时相许以身。”
唯一掉眼泪的地方,竟然是《野百合的春天》。
二十岁的我最想做一个追梦人,希望这城市的历史,有朝一日也能记取我的笑容。
二十七岁的我,却为一首《野百合》掉眼泪,因为它是写给平凡人的歌。
小时候是爱自由、怕寂寞,轻易地追求、轻易地失败,又轻易地受伤。后来慢慢学会了一个叫做自我保护的东西,妄自菲薄,凡事往最坏里想,大千世界怎么会有好人、好事落到我的头上呢?变幻的世界里,我其实从来没有练就出为人必要的笃定。太容易气馁,太习惯感伤。去年冬天最冷的时候,有一封给我的信的第一句便是:Don't despair. 写信人是个老者,他果然看出我的弱点。
于是当野百合的歌声想起,我忽然体会到一种莫名的感动和鼓舞。情歌唱的是移情的怨侣,又何尝不是人生的逆旅。“就算你留恋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,别忘了山谷里寂寞的角落里野百合也有春天。”
我依然不知道给这篇日记起一个什么样的题目是好。复杂心绪,难以一言概括。
忽然想到,很遗憾他没有唱《爱人同志》,我和小红帽明明看到不甚合格的字幕员提前播出了《爱人同志》的歌词,不知何故没唱。散场的路上,我俩都好想听一听摇滚味十足,又意味深长的爱人同志啊。
那么就“引”一句《爱人同志》歌词为标题吧。第一次听到这歌,还是在一个十六岁少年给我录的磁带里。
每一次闭上眼就想到了你,你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。
2 comments:
哈,還有我不是……?
當年這些歌造就了我們的境界,
不過這麼多年過去,
我發現的是,
這些情懷終歸來自我們內心,
只是被它們喚醒了。
即使我依然感激大佑,
但這些情懷,
和他這個人並無太大關係。
於是,
我又自由了一分。
前面居然沒有顯示我的名字……
好吧,我是依然擠在香港的anson,嗯哼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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